close
一把刀實用查詢📘

交通標誌/交通標誌牌在幾米範圍內不能設置其他設施?



  第二十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置、移動、佔用、損毀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


  道路兩側及隔離帶上種植的樹木或者其他植物,設置的看板、管線等,應當與交通設施保持必要的距離,不得遮擋路燈、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不得妨礙安全視距,不得影響通行。

關于“交通標誌/交通標誌牌在幾米範圍內不能設置其他設施?”的用戶留言:

目前暫無留言

新增相關留言✍


返回首頁 | 📱 行動版 | 電腦版 💻
2009-2024 v1.22 a-j-e-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