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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指南/中國學生赴美攻讀法律學位



【中文題名】:中國學生赴美攻讀法律學位

【外文提名】:Staeemne of purpose Jurisprudence

【分類號】:G649.712

【關鍵字】:中國 赴美 法律 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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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提要】:

       隨著中國即將加入WTO,國際經濟貿易交流的日益頻繁,涉及兩國乃至數國之間的經貿糾紛越來越多,為此國家需要培養大量熟悉西方法律制度、通曉國際商事法律規則的涉外法律人才。

       目前,中國政法大學已與美國Temple大學法學院聯合舉辦了全國第一個美國法律碩士學位授予點,每期招收學員50名,現已舉辦了3期。但這遠遠不能適應市場對涉外法律人才的巨大需求,今年從各地人才市場回饋的資訊就充分說明了這一點。有遠見的法律專業學生,已把目光盯向了國外,尤其是經貿法律制度發達的美國,希望通過在美國法學院的學習,從理論研究到業務素質都獲得一個大的提高,同時也為自己的進一步發展打下良好的基礎。

       但是,美國屬於普通法系國家,法律學制與我國不盡相同,入學條件和學位頒授要求和中國也有較大的區別,因此造成了同學們普遍反映的申請難、拿獎學金難和簽證難的“三難”狀況。筆者所在的法學院和美國一所大學的法學院建立了友好校際交流關係,因而對辦理赴美攻讀法律學位的一些手續、要求有較多瞭解。現在就向大家介紹一下美國大學的法學教育和法律學位制度,僅供參考。

       美國的法律學位分三種:J.D.、LL.M.和S.J.D.,下面分別予以介紹:

       一、J.D.(Juris Doctor),中文可譯成法律職業博士,相當與我國近年通過全國聯考招生的法律碩士。

       J.D.學制為3年,需要已具有本科學歷的人才能申請,在美國,甚至有數學碩士、心理學博士報考J.D.的,可見這一學位的巨大誘惑力和良好職業前景。對於非英語國家的本科畢業生來說,還需參加LSAT(Law School Admission Test,法學院入學考試)和TOEFL(Test Of English as a ForeignLanguage,即“託福”考試),達到一定的分數線才有資格申請入學。

       “託福”考試人們都已熟知,以下著重介紹一下LSAT(法學院入學考試)。LSAT被稱為全世界最難的英語考試,其題目難度遠遠高於TOEFL、GRE、GMAT等專門英語考試,是由位於美國賓夕法尼亞州的法學院入學委員會(Law School Admission Council,簡稱LSAC)為198所(美國有183所,加拿大15所)法學院成員設置的法學院入學資格考試,用以衡量考生的閱讀和邏輯推理的能力。LSAT無報考資格限制,每年舉辦4次,分別是2月,6月,10月,12月,中國考生只參加12月的考試,報名點在北京大學。LSAT考試主要測試考生在英語基礎之上的以下幾方面的能力:1、準確閱讀並理解複雜文章的能力;2、組織有關資訊並得出合理結論的能力;3、批判性的推理能力;4、對他人的推理進行分析和評價的能力。幾乎所有的法學院都要求J.D.申請者參加LSAT,其成績作為法學院評估申請者的條件之一,而且是一項非常重要的衡量標準,尤其對那些已經離開學校工作了幾年的人而言,這個標準就更為重要。

       對於希望攻讀J.D.的中國學生來說,有利之處在於它並不要求申請者的本科階段一定是讀的法律,也就是說,任何一名合格的中國大學本科畢業生,只要擁有達到學校要求的託福、LSAT成績和不錯的本科學習記錄,一般都能獲得美國大學法學院的錄取。(但是否頒發獎學金涉及學術能力、知識背景、個人綜合素質等多項因素,而且具體情況因人而異,所以這一點還請參看各大學法學院招生簡章上的明確要求。)

       J.D.因為是一種職業學位,課程側重於法律實務技能的培訓,所以就業管道在美國通常是律師、企業法律顧問、檢察官和政府法務人員,中國學生回國後一般從事涉外法律案件的代理及為外國投資者提供法律服務。

       二、LL.M.(Master of Laws),中文譯成法學碩士,性質上與我國的法學碩士近似。

       LL.M.是一種學術學位,學制一到兩年,在美國,一般是有志於從事法律教學、研究工作,並已獲得J.D.學位的人員申請攻讀。該學位的招生錄取工作較J.D.更為嚴格:第一,申請者必須已經過了本科階段的法律學習,獲得法學學士學位;第二,證明自己有足夠的從事法學研究工作的能力,提交主要出版物和學術作品;第三,參加“託福”考試並達到學校所要求的分數。完成LL.M.學位者畢業前須遞交一篇學術論文。

       一般來說,中國的優秀本科畢業生(含通過聯考錄取的法律碩士畢業生)如果已經發表了一些法學論文、英語水準又較高的,申請LL.M.得到批准的把握比較大。另外,美國的法學院不太歡迎外國的在讀法律研究生申請這個學位,他們的理由很簡單:你已經是你們國家的LL.M.了,為什麼要放棄學業來美國的法學院呢?這裏就牽涉到一個移民傾向的問題,申請者到了美國使領館往往會被拒簽。有的法學專業研究生便以本科生的身份進行申請,但這無論在學業上還是在經濟上都是得不償失的了。

       由於LL.M.學位獲得者在國外從事的都是某一專題的深入研究,所以無論在哪里就業,主要的工作崗位大多是高等學校法律院系的教職人員或科研機構研究人員。值得一提的是,因為美國法學院招收的LL.M.學生數量不多,教學重心也主要放在J.D.的課程上,所以外國的LL.M.申請者較難獲得研究生獎學金。

       三、S.J.D.或J.S.D.(Doctor of Juris Science),中文譯為法學博士,與我國的法學博士學位基本相同。

       具有LL.M.學位的法學研究生,如果希望在某一專門法律領域有更深的研究,或者其職業目標是成為法學院的高級教員,可以在完成碩士階段的學習後申請繼續攻讀S.J.D.法學博士學位。

       S.J.D.的學制一般為3年,第一年在導師的指導下進行專題研究和理論學習,第二、三學年參加法律實務工作,在實踐中加強對所研究課題的理解、認識,最終在畢業前撰寫出高品質的學術論文(不少博士生的畢業論文就是一部法學著作)。對於中國學生來說,具有法學碩士學位者,達到學校英語學習要求(一般為“託福”成績)和學術能力要求(即發表論文或學術著作的數量、品質)的,都可以獲得美國大學法學院的錄取。同樣,法學博士階段的獎學金也較難申請,但特別優秀者(“託福”高分者和擁有大量學術出版物的人)總能獲得豐厚的學業資助。

       美國是一個很實際的國家,所以鮮有本國的J.D.、LL.M.再攻讀S.J.D.的,大多數畢業生參加律師資格考試而成為執業律師(美國律師的平均年薪為8萬美元,而最優秀法學教授的收入也比這個數字少得多)。所以S.J.D.中很多都是外國的專家學者。

       以上是對美國大學法學教育和法律學位制度的大致介紹,詳細情況還請具體參看各大學法學院的招生簡章。

     

     

【序號】:8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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