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章/上海/辦理機動車報廢手續
(一)辦事條件:
凡領有本市正式牌證的機動車,達到最高使用年限的或車輛因事故等原因無法修理的,應辦理報廢手續。
(二)需提供的材料:
1、《機動車登記表(副表)》(到所轄區交警支(大)隊車管部門抽取);
2、《機動車停駛、複駛/註銷登記申請表》;
3、《機動車登記證書》(未獲得的除外);
4、《機動車行駛證》;
5、二塊車輛號牌;
6、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單位車輛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和影本(用“A4”紙複印,下同)、組織機構代碼證IC卡,個人車輛提供《居民身份證》和影本。
(三)受理機構:上海機動車回收服務中心,位址:漕溪路251號望族城5號樓2層(近漕溪公園以南),電話:64085599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