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一把刀實用查詢📘

法律法規/刑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關



【標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關於勞教工作幹警適用刑法關於司法工作人員規定的通知

【頒佈方】: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等

【頒佈日期】:19860710

【實施日期】:19860710

【類別】:刑法

【內容】:規適適、務檢民委人司幹會大代代最全國院常會高關作院通司用人的高法工法最全適適作工院民的作工作用察院全適表、會於委院法關委人全大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司法廳(局):

      近幾年,有些司法機關在處理勞教工作幹警體罰虐待勞教人員的犯罪案件時,對勞教工作幹警是否適用刑法關於司法工作人員的規定有不同認識,影響對案件的處理。根據實踐情況和需要,經研究認為:勞教工作幹警擔負著對勞教人員的管理、教育、改造工作,可適用刑法關於司法工作人員的規定。勞教工作幹警違反監管法規,體罰虐待勞教人員,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條的規定處理。

      過去對這類案件已經作過處理,與本通知規定不符的,不再變更。

【時效】:

【序號】:155

關于“法律法規/刑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關”的用戶留言:

目前暫無留言

新增相關留言✍


返回首頁 | 📱 行動版 | 電腦版 💻
2009-2024 v1.22 a-j-e-3